河南省三门峡市最近公布了一套包含16项具体举措的楼市新政,其中一项关键措施是对普通住房交易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这套政策综合施策,涉及16项措施,包括认房不认贷、公积金贷款、保交楼、带押过户等。这些举措旨在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并为市民创造更为宽松、灵活和安全的购房环境。
1月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其中包括,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加强“保交楼”项目融资支持。鼓励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用足用好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为符合条件的逾期难交付项目发放保交楼贷款,支持项目完工交付。
调整普通住房交易价格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普通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精准发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本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按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执行。
加快去化存量商品房。探索试行政府平台公司、用人单位回购困难开发企业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群众安置房。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开展房地产展销会,通过折扣、特价房、现金抵扣券、购房优惠券等方式活跃房地产消费市场。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积极培育租赁企业,构建多层次长租房供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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