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在今年4月提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规定,旨在全面禁止雇主在雇佣合同中加入竞业禁止条款。这类条款通常限制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时期内加入竞争对手或创立竞争业务。
得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艾达・布朗 (Ada Brown) 周三批准了由数个原告提出的中止执行令请求,这意味着该项禁令暂时对这些原告无效。她表示,原告们“可能会在诉讼中胜诉”,并且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制定这项禁令时可能缺乏必要的权力。布朗法官预计将在 8 月底之前做出最终裁决。
联邦贸易委员会发言人道格拉斯·法拉尔 (Douglas Farrar) 表示,该委员会将继续捍卫这一规定的合法性,并强调该规定将促进劳动力流动和经济增长。
这项禁令的反对者之一是会计师事务所 Ryan L.L.C.,他们认为该禁令会限制企业保护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能力。美国商会等其他组织也加入了反对行列,他们质疑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否有权制定这项禁令,并称其为“武断、任性且是非法的”。
支持该禁令的人则认为,这项禁令可以促进劳动力流动,并为工人带来更高的收入。联邦贸易委员会估计,该禁令将在未来十年内使美国工人的收入增加至少 4000 亿美元。该委员会认为,竞业禁止令会限制工人自由更换工作,并影响到大约五分之一的美国工人,即约 3000 万人。
目前,另一场针对该禁令的诉讼正在宾夕法尼亚州联邦法院审理中。上周,美国最高法院限制了联邦机构的监管权力,这可能会增加联邦贸易委员会打赢这场官司的难度。
劳工和就业律师马克·戈德斯坦 (Mark Goldstein) 认为,尽管目前布朗法官的裁决只针对部分原告,但这强烈暗示了她最终会判定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规定无效,从而使其无法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由于针对该禁令的诉讼仍在进行,一些律师已经建议雇主采取其他方式来保护商业机密和利益,例如更加严格的保密协议和要求离职员工偿还培训费用的条款等等。
不过,即使是这些替代方案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审查。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禁令涵盖了“事实上的竞业协议”,即即使没有标明为竞业协议条款,但实际上也会阻止工人更换行业工作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禁令之外,其他联邦机构和州立法机构也正在采取措施限制竞业协议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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