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临近,12月25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鼓励各中小学的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设施在寒假期间定期对学生开放,并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统筹做好中小学寒假工作,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提高学生实践意识和创新能力。建议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为1月20日前,普通高中为1月25日前;中小学开学时间为3月1日左右。严禁延迟放假、提前开学,或以调课、调休等名义缩短假期;严禁违规组织学生以班补形式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新学期要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要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违规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事学校要严肃问责。
除了要求加强安全管理,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研学资源,加强实践育人,拓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统筹调配师资,开设多种形式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寒假生活需要。鼓励中小学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场所在寒假定期向学生开放。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为学生在寒假期间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安全知识,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倾向,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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