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披露的最新进展显示,证监会已查实恒大地产在2019至2020财年内虚增营业收入高达5641亿元人民币这一严重违规行为。
基于此重大调查结果,证监会正准备对恒大地产及其涉及此事的主要高管人员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和钱程采取一系列严厉的行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巨额罚款及终身市场禁入等处罚决定,此举无疑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与力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近日消息,证监会查明,该公司2019年、2020年两年虚增收入达到5641亿元,证监会将对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予以罚款和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三项。
一是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二是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涉嫌欺诈发行。证监会指出,恒大地产于2020年发行的4笔债券,总额为126亿元的债券以及于2021年4月27日发行规模总额为82亿元的债券,由于在发行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三是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针对恒大地产2019年度报告、2020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指出,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证监会拟决定: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00万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
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
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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