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近期的一系列活动中多次强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特别是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要坚持依法公正办理的原则。在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的基础上,对于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核准追诉条件,检察机关将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因犯罪主体为未成年人而放松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
应勇检察长指出,一方面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强化源头预防,深化综合治理;另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和教育矫治机制的完善,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力度,防止其走上严重犯罪的道路。
同时,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构建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六大保护”体系,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合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既要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关爱,又要坚决打击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势头,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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