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称为《大唐六典》,是唐朝时期一部全面反映当时中央政府及其各部门机构设置、职权范围、官员品阶以及运作机制的综合性行政法典。这部作品的编纂工作始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公元713年—741年),历经数载精雕细琢,最终在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或开元二十七年(739年)完成编纂,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行政法制建设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唐六典》的编纂者由多位朝廷重臣共同参与,以张说、张九龄为主要编纂人,同时有陆坚、萧嵩、徐坚、韦述等人的贡献,李林甫则负责注释修订。其体例参照了古代周礼中的“六官”制度,即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和事典,对应后世国家行政体制中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六大部门。
该书共三十卷,详尽阐述了从唐初至开元盛世期间的官制沿革、职官职责及行政程序,内容涵盖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等诸多领域,构建了一套严谨而完备的行政管理体系。《唐六典》不仅是研究唐代官制和社会历史的重要文献,也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记录中央官制的会典,对于后世王朝行政制度的制定与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
此外,《唐六典》还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其中记载了许多有关唐代社会生活、礼仪习俗等方面的细节,为了解唐代的政治文化和日常生活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来源。此书的编纂不仅体现了唐代统治者的治理智慧,也展示了那个时代文人士大夫卓越的学术造诣和务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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