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廊坊卫健委针对“献血八次男子未能享受优先用血”事件作出回应,指出问题根源在于血站与医院间信息共享机制的不完善,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理解不足、解释错误,以及在与患者沟通时方式欠妥、缺乏必要的人文关怀。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处理措施。
总台记者采访相关当事方还原事件真相:
①医院称,因为此前血站答复近期血源紧张,就没有再申请,直接跟李先生说了这个情况;
②主管医生告诉李先生的“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献血者才可以优先用血”的说法,不是血站当时的答复;
③血站里没有李先生的申请调血单,当天中心血站的血液库存量和平时基本持平。
廊坊市卫健委通报:对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供血科科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霸州市第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输血科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主管医生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我国规定,献血证不存在有效期,而是终身有效的,献血次数、献血量决定优先用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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