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消息,欧洲第二高等法院于本周三基本维持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处罚决定,仅对罚款金额做了轻微调整。原本的罚款额为2.42亿欧元(约合19.11亿元人民币),经过复审后,罚款数额被微调至2.387亿欧元(相当于约18.85亿元人民币),依旧肯定了早先欧盟对其市场行为的反竞争判定。
欧盟委员会在 2019 年对高通公司处以罚款,称高通在 2009 年至 2011 年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其芯片组,这种做法被称为掠夺性定价(predatory pricing),目的是阻止英国手机软件制造商 Icera,该公司现在是英伟达的一部分。
高通曾辩称,案件中提到的 3G 基带芯片组仅占通用移动通信系统(UMTS)市场的 0.7%,因此它不可能将竞争对手排除在芯片组市场之外。
卢森堡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表示,法院对高通提出的所有抗辩进行了详细审查,全部予以驳回,除了关于罚款金额计算的抗辩部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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