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应多国要求,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恢复举行。会议审议了接纳巴勒斯坦为联合国新会员国议题,通过了授予巴勒斯坦更多权利的决议。表决中,143票赞成,9票反对,25票弃权,决议获得通过。美国、以色列等投票反对。
该决议除了重申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包括建立独立巴勒斯坦国的权利,以及“两国方案”等内容外,还确认巴勒斯坦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会员国资格,建议安理会以此重新审议巴勒斯坦递交的“入联”申请——也就是说,巴勒斯坦“入联”问题被“打回”安理会重审。
此外,决议决定授予巴勒斯坦更多联合国权利,包括了按照字母顺序就坐于会员国中,有权代表集团提案并介绍提案,参与联合国大会及其委员会主席团席位等。但决议明确表示,巴勒斯坦没有投票权,也不能成为联合国机构席位候选国。
联大决议对会员国没有约束力,而是国际意愿的表达,但会得到联合国机构执行。
4月18日,美国在安理会一票否决了关于巴勒斯坦申请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的决议草案。巴勒斯坦目前是联合国观察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接纳新会员国,需经安理会推荐,再由联大作出决定。
由于接纳新会员国为实质性议题,安理会的决定需要至少9个安理会成员同意且5个常任理事国均不反对方可通过。巴勒斯坦2011年9月就曾递交“入联”的正式申请,但未获安理会通过。2012年11月29日,联大通过决议,给予巴勒斯坦联合国观察员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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