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根据圣地亚哥联邦法院披露的文件,无线通信巨头高通公司宣布同意支付7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45亿元)的赔偿款项,以此作为与股东集体诉讼案达成和解的条件。
此案件源于股东们对其长期执行的强硬专利授权政策提出质疑,认为该模式最终损害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此次和解协议的达成,旨在平息围绕高通授权业务模式的法律争议,恢复市场及股东信心。
高通股东指控高通在 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1 月期间通过反复将芯片销售和技术授权描述为独立业务来人为抬高股价,而高通这种行为则遏杀了自由竞争的土壤。
高通公司及其六名相关人员被告,包括前首席执行官 Paul Jacobs 和 Steven Mollenkopf,而高通在同意和解的同时也否认有不当行为。
股东们对高通未能充分披露其专利授权许可处理方式提出质疑。当时,高通拒绝向某些竞争对手就其标准必要专利提供授权,并在某些情况下将购买其芯片作为达成协议的先决条件。
之前,苹果、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其他监管机构都曾这一问题起诉高通,称高通将标准必要专利的谈判与要求公司也购买其芯片的条件挂钩,是一种不公平的商业行为。
苹果表示,高通利用其垄断地位高价出售芯片(主要指基带),还给出了苛刻且代价昂贵的技术许可条款。高通称这些指控毫无根据,但其股价在苹果提起诉讼后的第一个完整交易日内下跌了 13%。
与此次集体诉讼不同的是,上述诉讼基本都是高通取得了胜利,而与苹果的诉讼则最后以和解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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