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是《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催命判官,江州人氏,在揭阳岭开黑店为生,与李俊同为当地一霸。后参与营救宋江,大闹江州,是白龙庙二十九英雄之一。梁山大聚义时,一百零八将之一,排第九十六位,上应地奴星,担任北山酒店掌店头领。征方腊时战死于清溪县,追封义节郎。
人物出身
李立是江州人氏,在揭阳岭经营一家酒店,常用蒙汗药麻倒客人,继而谋财害命,人称催命判官。 [2]他和混江龙李俊同霸揭阳岭,与揭阳镇的穆弘兄弟、浔阳江的张横兄弟合称揭阳三霸。
姓名出处
李立其人不见于《大宋宣和遗事》、《宋江三十六人赞》以及元杂剧水浒戏等早期水浒故事和文学,应属于小说《水浒传》的创造。
绰号考究
判官是唐宋所设官名,为地方长官主要僚属。旧说阴曹地府的阎王也设有判官多名,其中掌生死簿判官为首席判官。元明杂剧平话通常认为唐滏阳令崔钰“没为神,主幽冥”,“催命判官”之称或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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