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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将至,郑州教育局发布假期温馨提醒

郑州 2024-04-28 16:25:45 画船听雨眠

今天(4月28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了“五一”假期温馨提醒,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五一劳动节”将至,不论您是学生还是家长,郑州市教育局都愿您披荆斩棘、矢志不渝,在忙碌的学习和生活中,做自己的英雄,以劳动之名,为自己喝彩,奋斗出美丽的人生!我们温馨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和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希望: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五一劳动节”的各类学习宣传活动,了解劳动节的真正意义,用顽强、英勇不屈的奋斗精神,不断进步、不断成长!也希望各位家长鼓励支持孩子们参加“五一劳动节”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通过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方式,品味家国情怀,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警惕:警惕隐形变异培训,假期期间,任何形式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视频平台、直播平台、住宅楼宇开班、住家教师等渠道,开展“地下”违规违法培训,给学生和家长带来极大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隐患!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擦亮双眼,坚决不参加违法违规培训,要合理选择非学科校外培训,签订正规合同范本,主动查验证照、资质、教材是否合规,要杜绝参加违规竞赛,一定要从面向社会公布的竞赛“白名单”中选择。

监督:监督社会面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假期期间,各级校外培训行业管理部门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规范其办学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线索,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及时通过郑州违规学科类培训“随手拍”、行业管理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或邮箱,向郑州市或辖区校外培训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培训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提醒:提醒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双减”政策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规范日常培训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以咨询、家庭教师、高端家政、研学培训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要守牢安全工作底线,在“五一”前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机构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学员身心健康。要规范收取培训费用,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信息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学员退费诉求。校外培训机构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生命若是一场途径,感恩就是最美的盛放,成全着千回百转的暖。在“五一劳动节”,在这个属于劳动者的节日,郑州市教育局真诚的向每一位劳动者说声:您辛苦了!

感谢有您,郑州教育才能更加美好!

2024年4月26日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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