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的9月22日,由于有重要的事务,一公司的销售总监袁琳梅与总经理庄向凯一同出差,并且入住酒店的不同房间,这两间房互相挨着。
当晚9点左右,袁琳梅和庄向凯约了客户一起吃饭。吃了约一个小时,酒量不佳的袁琳梅便醉倒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但这场应酬仍在继续。
晚上11点左右,饭局结束。庄向凯送客户出门离开,接着折返回饭店包厢,将失去意识的袁琳梅横抱出饭店,打车回了酒店。
袁琳梅出差经常住这家酒店,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小李对她也熟悉。当小李看到不省人事的袁琳梅时,还问庄向凯需不需要让保安帮忙一起搀她上楼。庄向凯拒绝了,坚持以公主抱的姿势把袁琳梅抱进电梯。
但小李还是不太放心。她通知了楼上保安接应一下袁琳梅和庄向凯,并时刻留意楼上的监控,看看是否需要帮助。
当小李在监控中看到庄向凯把袁琳梅抱回他自己的房间时,她还让保安去敲房间门,想着让保安帮着把袁琳梅送回她自己的房间。
然而,保安敲了几次门后庄向凯均无回应。小李又在前台拨打庄向凯房内电话,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但庄向凯表示“不用”并挂了电话。
小李觉得醉酒了有个人照顾也安全点,于是没有再坚持,只交代保安巡逻时多留意这个房间。
直到次日凌晨4点多,袁琳梅才醒了过来。她发现自己竟然是在总经理的房间,且全身赤裸,庄向凯就睡在她的隔壁床,而她自己的衣服则散落在房间各处。
在袁琳梅模糊的记忆里,庄向凯好像有拉扯过她的衣服,压着她,似乎侵犯了她。那天,袁琳梅还来着月经,身上没有明显的痕迹,所以她也不是很确定自己究竟有没有被侵犯。
袁琳梅脑子很混乱,只想着穿上衣服赶紧离开。回到自己房间后,袁琳梅又昏睡了过去。白天醒来后,她来到庄向凯房间询问前一晚发生了什么,庄向凯表示说,因为她喝多了,发现她的房门打不开才把她送回自己房间,之后只是为了照顾她才脱掉她的衣服。
由于自己内心也不确定侵犯行为是否发生,袁琳梅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在后续一周的时间内,她仍留在出差城市继续对接工作。但她显然没办法把那一晚当作无事发生而遗忘。
2023年9月27日,袁琳梅跟丈夫通了个电话,表示自己“有点难受”“憋屈”“有点羞愧”。疑似被强奸这件事情她说不出口,怕对家庭造成影响,也怕丢了这份高薪的工作。当时正是公司临近上市的关键时刻,公司承诺会发放原始股,如果公司领导出了什么事儿,那上市肯定会受到影响。
10月3日,袁琳梅心里还是迈不过这个坎儿,她又来到事情发生的那家酒店,请求调取监控。在监控中,她发现了实际情况与庄向凯所说不相符的地方——庄向凯说是刷不开她的房门才将她送到自己房间,而视频显示,庄向凯是直接将无意识的袁琳梅抱到他房间,并没有刷卡失败这一过程。
10月6日,节假日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袁琳梅找到庄向凯对质,并录了音。这次对质,庄向凯只承认当晚他确实把袁琳梅抱回了自己房间,并为了处理她腿上的呕吐物而脱了她的裤子。
但当袁琳梅质问为何自己醒来时一丝不挂、为何不让自己回自己房间时,庄向凯却说:“根本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你不要污蔑我的人格,这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后果。”
公司的几个合伙人还有袁琳梅的直属领导都轮番和她谈,但没有什么结果。庄向凯强硬的态度,让袁琳梅决定报案。10月10日,事发半个多月后,袁琳梅到派出所报了案。
2023年11月7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庄向凯涉嫌强奸罪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
庄向凯到案后,在初次供述中表示,当晚送走客户后,他返回餐厅时发现袁琳梅裤腿上有呕吐物,但急着走就没擦掉。他是等到回到酒店了,为了处理呕吐物的痕迹,才帮她把裤子脱掉,但没有脱上衣和内裤。对于“强奸”袁琳梅的所有指控,庄向凯均否认。
由于袁琳梅对当晚是否发生了强奸并不确定,且报案时间较晚,一些人体DNA证据已完全灭失,证实案发当晚房间内相关事实的证据已破坏殆尽。单单靠袁琳梅不太清晰的记忆,来指控庄向凯犯强奸罪,这显然是不够的。
“强奸案件办理具有特殊性,一般情况下均发生在隐秘场所,且在场人员大多为一对一,这就需要更严密的证据体系指证。”办案检察官如此说道。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围绕案件证据采信、存在的争议焦点等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最终达成共识:一方面要引导公安补充侦查,另一方面要围绕已有在案证据进行细致审查,对监控视频进行重点审查突破。
办案检察官一帧一帧重新排查酒店监控视频时,细心的他发现,在庄向凯抱着袁琳梅进屋后约半个小时,也就是2023年9月23日凌晨1时30分,住在涉案酒店房间隔壁的一位客人突然开了门,走到涉案房间门口停留了几分钟,并且有掏出手机的动作。
“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大半夜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停留的那几分钟做了什么事情?当晚发生的事情他会不会知道些什么?”生怕这条线索灭失,办案检察官当机立断,抱着这些疑问在当天晚上10点多立即联系办案民警,并冒着大雨前往事发酒店,办案民警也随之赶到现场。
万幸的是,这名住在隔壁的房客小高为常住房客,当时仍在酒店居住。小高说:“当晚遇到了很奇怪的事情,我还走出房间去看了,所以即便过了一个半月,也记得比较清楚。”
原来,在事发的9月23日凌晨1点30分,习惯熬夜的小高本来正躺着玩手机,却隐约听到隔壁房间有动静,有床挪动和撞墙的声音,还有微弱的女性反抗声……
出于好奇,小高走出房门,循着声音来到庄向凯的房间门口,还特地看了眼房间号。酒店的隔音效果比较差,小高站在房门口去听,听到的声音更清楚了,他便用手机录了下来。
小高大概录了2分钟,录音里能清晰听到庄向凯说话的声音,但录下来的女声却明显不是在和他“对话”,而是无意识的呻吟。
公安机关连夜让小高做了笔录并完成手机勘验。通过比对音频记录时间、酒店走廊监控、案发当天同楼层其他房间入住情况,确定该音频证据系涉案房间内声音的记录。
有了这样一份直接的客观性证据,2023年11月10日,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庄向凯。
而在庄向凯被批捕后,袁琳梅承受着更大的心理压力。她很快被移出了公司的员工群,工资停发。她的精神状态也很差,两次前往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其为焦虑抑郁状态。有一天,在去接孩子放学的路上,注意力难以集中的她还摔了一跤,摔成骨折。
庄向凯那边则递交了很多资料,来“证明”袁琳梅是因为工作不称职担心被辞退,通过索要高额的补偿费来要挟报复老板。以前的同事、领导,很多为了公司声誉,为了公司能顺利上市,都选择站在了她的对立面。
2023年12月18日,此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知道检察机关掌握这份录音证据后,庄向凯的供词开始变得反反复复,每一份供述都不尽相同。庄向凯依旧不承认发生了性关系,只表示有过一些猥亵行为,他前后供词自相矛盾的地方也有很多。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庄向凯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1月17日,检察院以庄向凯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月26日,此案开庭审理。
庭上,庄向凯的律师仍然坚持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并提出了多个辩解,检察官则当庭一一反驳。
检察官还提出,被告人庄向凯声称在饭馆里就发现袁琳梅裤腿被呕吐物弄脏,但餐厅工作人员证实,袁琳梅的确到卫生间了,但她想呕吐却没有呕出来。她的衣服是整洁的,就餐的包厢的垃圾桶里也没有呕吐物。
庄向凯的律师还提出,录音并非直接的客观证据,没有拍到房间内的具体情况,录下的可能是别人的声音。
就此,办案检察官也提供了他们在酒店的取证情况。案发当天,涉案房间附近所有住客均已排查,监控视频也能确认附近没有其他男女同住的情况。从时间、酒店格局、前后对应位置等,可以完全确定住客当天能录制的声音来源于案发房间。
庭审最后,庄向凯方继续向袁琳梅泼脏水,表示袁琳梅虽然进房间前是睡着的状态,但进屋后意识清醒了,她是因为自己业绩不行怕被开除,才用这种方法来勾引老板,勾引不成便反咬一口,事后找庄向凯谈话也不过是为了讹一笔钱。
对此,办案检察官表示,袁琳梅的工资为固定工资,与业绩无关。如果认为袁琳梅工作能力不行,老板为何还要同她一起与重要客户见面。至于称袁琳梅工作不敬业,事实上,在案发后,袁琳梅仍然坚持在2023年9月26日开完一个重要会议、完成工作任务后才结束出差的行程。
“不同于陌生人的强奸,熟人之间发生的强奸会让被害人更为难。被害人袁琳梅在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后,第一时间考虑到的还是维护公司利益,在结束出差后才试图寻求解决办法。然而,她却遭到了领导的强硬拒绝,这使她感到无助,最终选择了报案。一名女性,为何要赌上自己的职业生涯,冒这么大的风险把老板送进监狱?这对她没有任何好处。”办案检察官说。
2024年4月2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庄向凯有期徒刑四年。
对于此案,办案检察官有很深切的体会:“此案发生在公司上下级之间,从案发到判决,被告人都拒不认罪,甚至往被害女性身上泼了很多脏水,让她在已经受到心理创伤的时候背负骂名,陷入孤立无援的状态,行为实在是恶劣。”
办案检察官提醒,如果遭遇类似情况,要尽快固定现场证据,保留与犯罪嫌疑人的交流记录,及时向警方报案。(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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