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修订文件(简称《通知》)发布。《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
近日,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修订文件(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社区养老托育等建设项目,均可申请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支持群众期盼的民生需求项目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住建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修订)》。《通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从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与方法、征收程序、减免管理、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征收范围和标准保持稳定,征收对象为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建项目,征收标准、计算方式方法保持不变。为了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通知》在新型产业用地(M0)有关产业用房与工业用地厂房的计费方面,均适用较低的计费基数,减轻产业资金负担,为筑稳产业发展优势起到正向调节作用。
《通知》支持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公益项目建设。与上级有关政策导向保持一致,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等基础上,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社区养老托育等建设项目纳入减免范围,支持群众期盼的民生需求项目建设。经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符合广州市规划的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福利院、托儿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住区新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同时主管部门认定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均可依程序申请免征。
为了打造宜商惠企环境,《通知》主要征收程序与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做好衔接。建设单位在分阶段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建设时可先不缴费,待至办理±0.000以上阶段的施工许可时缴费,享受政策便利,有效降低项目资金成本。对在规划验收时因面积增加产生的配套费补缴情形,建设单位可以承诺函方式承诺按期缴交,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通知》明确,市、区相关部门积极协同配合,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加强监管,形成合力,对未按规定缴纳的行为,依法责令限期缴纳和申请强制执行。
3月1日起,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等,将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去年12月13日,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2月28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通报了相关情况。
全市8年来新增电梯接近16万台,新《办法》明确多项责任内容。
唐英瑜介绍,《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施行以来,对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8年来,电梯事故逐年下降,从2016年的2起事故1死1伤降到2023年零事故零伤亡。但同时,全市电梯数量快速增长,8年来新增电梯接近16万台,到去年底全市达到了26.9万台,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监管压力不断增大。
全市电梯还面临“一老一新”的考验,全市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达到了8.4万台,电梯设备本体质量有所下降;近年来快速增加的加装电梯出现无人管理等新问题,原有监管措施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须予以修订,以满足群众安全乘梯需求。新《办法》立足于解决当前我市电梯安全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护卫乘梯安全。
唐英瑜介绍,新《办法》主要内容:《办法》共7章55条,主要包括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1)明确电梯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
2)加强电梯本体及附属设施质量安全管理
① 明确电梯选型配置和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建设要求,禁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电梯用于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
② 细化电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义务。增加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电梯维护保养周期、维护保养项目建议等义务;完善了禁止对电梯设置技术屏障的规定。
③ 明确电梯部件及附属设施的质保期限为5年。
3)规范电梯安全使用
① 明确电梯使用登记程序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的方式。
② 强调电梯使用单位的档案管理要求。将电梯自行检测、安全评估报告列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与电梯检测制度、安全评估制度相衔接。
③ 加强电梯维护保养管理。区分建成区和其他地区,明确维保人员接到救援报警后,抵达现场实施救援的抵达时间为30分钟和60分钟。
④ 对电梯事故救援、安全评估、乘梯规范等作出规定。明确电梯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和措施等内容;规定电梯的安全评估情形和结论运用;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轿厢等危害乘梯安全的行为。
4)完善电梯检验检测制度
① 细化电梯检验、检测具体工作要求。规定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应按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电梯智管系统;规定电梯的检验机构、检测单位的工作要求,以及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执业要求。
② 明确事故隐患整改程序。规定对电梯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改;明确消除隐患的时间,兼顾出行与安全。
③ 建立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响应、流转和及时处置。
5)加强电梯监督管理
① 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的电梯范围。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等,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② 明确新安装的载人电梯应具备运行参数采集、信息网络传输等智慧电梯功能,实现万梯互联。
③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电梯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规定各部门应加强联合监测、联合检查、联合处置、联合信用监管等。
④ 对应急事故处理、救援联动等作出规定。用好我市已经建成的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开展电梯困人应急处置、推进电梯智慧监管。
⑤ 明确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明确电梯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要求。
唐英瑜表示,电梯关系民生、关系发展。此次《办法》的修订立足我市实际,全面总结提炼了重庆市近年来电梯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和改革创新成果,着力解决电梯安全监管中的实际问题;希望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大家一起共同守护电梯安全。
重庆日报记者:针对老旧电梯管理难的问题,新修订的《办法》有何工作举措?
谢建军介绍,新《办法》针对老旧电梯设置了一套完备的制度,主要有五个方面:
① 建立老旧电梯重点检查档案。将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要求每年开展现场检查。
② 明确安全评估机制。明确公众聚集场所10年以上或者其他场所15年以上的电梯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进行更新、改造、大修或加强维护保养。
③ 鼓励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保等单位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和电梯综合保险。鼓励将电梯广告收入用于电梯维护保养、修理和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综合保险,拓宽老旧电梯维保、修理经费来源途径。
④ 建立全市96333电梯应急救援机制。搭建三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电梯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实时监控电梯应急响应率和按时到达率。
⑤ 明确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起不少于5年。从源头上倒逼电梯生产、销售单位提升电梯质量,从根源上解决电梯的质量安全问题。
上游新闻记者:请问新修订的《办法》有什么新的举措?
谢建军介绍,修法首先,考虑的是必要性。刚才唐英瑜局长已经讲到,原来的《办法》实行已经8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功不可没,我认为安全是大家共同的期盼。本次修订,围绕乘梯安全,重点针对出现的新问题作了系列的新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
① 制度新。对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修正,固化我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的经验成果。尤其是,针对检验检测分离,率先将电梯检测写入地方政府规章,明确检测工作要求。
② 方法新。推出了电梯综合保险、电梯零部件质保、维保单位质量评价、通信信号覆盖、新技术等措施。如,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设定了5年质保期,从本质上提升电梯质量安全;规定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也不得少于5年,保证基础设施建设质量。
③ 管理新。细化电梯使用单位的工作要求,包括每日安全检查、电梯故障警示、电梯轿厢广告设置、电梯维保监督确认、投诉处理、发挥智慧电梯系统效能等。细化电梯维保单位职责,包括维修人员接故障报告后的到达时间、现场施工作业安全要求、维保后的电梯质量要求、信息化管理等。明确电梯检验机构、检测单位工作要求,包括定期检验的申请时间和监督检验的条件、自行检测及信息上传要求、发现不符合项目的处理规定、严重隐患的报告规定等。明确电梯监督管理部门建好全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并运用平台记录数据,对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④ 技术新。倡导推动新技术和智慧监管的应用,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推动电梯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急处置,促进监督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发展,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明确智慧电梯系统的装配要求和运用规定,规定电梯制造企业应确保电梯及其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可追溯,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确保智慧电梯系统有效使用。
重庆之声记者:之前我们留意到有智慧电梯,想问一下这方面有哪些内容或者是能不能介绍一下当中有没有一些“黑科技”?
唐英瑜介绍,去年,我市启用了智慧电梯系统,按照多跨应用场景的要求,由八个场景和一个专区组成,基本实现了与应急地图联动,覆盖所有电梯。目前,还有超过6万台电梯安装了智慧终端,实现了电梯“智管”。通过对电梯数据动态标签管理,精确定位每一台设备,快速分发跟踪隐患处置任务,精准监管电梯安全。从目前来看,我们已经实现了全市轨道和大型商超电梯的全程自动键控(包括:隐患自动键控、快速派送处置指令、隐患排除信息记录等)。
智慧电梯的基础是物联,通过系统采集的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电梯相关企业提供实时风险隐患、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将维护修理做在电梯停梯前,让群众出行更安全更高效。通过智慧电梯升级,我市电梯应急处置更加高效,我们也做了一个统计,96333电梯应急平台应急响应率目前达到了100%,平均到达救援现场时间9分钟,完成救援时间平均下来是5分钟,这在全国也处于前列,让群众身边的电梯更加安全、更稳固。
视界网记者:请问《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对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有什么规定?如果发生电梯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有哪些?
唐英瑜介绍,电梯的使用单位多为产权者通过委托或授权物业公司的,电梯的日常管理主要由物业公司负责;因此,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也是由物业落实的。这次新《办法》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原则、所承担的安全管理义务等。
除此之外,电梯产权者也需要参与管理。住宅小区的电梯管理是物业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项,业主们还要监督电梯问题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支持电梯大修、改造、更新,跟家里的家电需要维修是一样的,所以该维修的时候要及时维修,拖不得。
全市电梯发展增长很快,但是同样存量的电梯,超过10年、超过15年的电梯也是出现问题的凸显期,所以该维修的要维修、该整改的要整改,拖不得;最终电梯停运,不方便的还是业主,所以这次《办法》鼓励住宅小区能将电梯广告收入用于电梯的维护保养、修理和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综合保险,进一步拓宽的经费来源途径。
同时,新《办法》还针对文明乘梯提出了明确要求:
不得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不得拆除、破坏电梯使用登记标志、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应急呼救系统、电梯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不得损坏、损毁电梯专用操作按钮;
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不得倚靠电梯门,在电梯内打闹、蹦跳或者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攀爬、逆行。
所以呼吁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乘梯从我做起。
唐英瑜表示,现在的投诉举报渠道很多,包括市政府的12345投诉举报,还可以通过来信和网络举报,是可以多渠道的。欢迎社会各界的人民群众加强监督,一起共同营造良好的维护电梯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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