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是苏格兰启蒙时期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其著作对西方哲学史产生了深远影响。他是经验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以其怀疑论哲学思想著称,挑战了因果律和归纳法的确定性,并在知识论上提出了感觉经验是人类认识唯一可靠来源的观点。在其伦理学理论中,休谟强调情感而非理性才是道德判断的基础,这一观点后来对功利主义和情感主义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主要著作:
《英国史》、《人性论》等
主要哲学思想:
①人性科学的基本原则。第一条为印象在先原则,强调观念是印象的摹本,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第二条为想象自由原则,即观念虽然由印象产生,但在心灵中可以自由组合,从而产生印象中没有的东西,但这种自由不能创造观念,观念无论多荒谬,都可以在印象中找到根据。
②彻底的经验论。超出经验之外,我们没有知识。休谟认为唯物主义者(如洛克)主张心外有独立的世界,我们的知觉是外部世界的反应乃是毫无根据的。首先心灵与外部世界是两个实体,在心灵面前,除了各种各样的知觉外没有其他东西,它绝不能经验到知觉与对象的关系;其次物质实体和外部对象都是抽象的概念,并没有与其对应的知觉印象。而贝克莱认为“物是观念的集合”,“物质实体并不存在,只有心灵实体存在”,“存在即是被感知”,休谟认可贝克莱的第一个观点,物是观念的集合,但对于物质实体是否存,休谟持不可知论的态度,同样对于心灵实体是否存在,休谟也是持不可知论的态度,休谟认为如果物质实体是观念的集合,我们不能经验到这个实体,那精神实体也只是我们内省的观念集合,我们同样不能经验到它。
③因果关系理论。因果关系是现代科学赖以存在的基本逻辑,可以说科学(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的目的就是找到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才是真正的知识和智慧。但休谟不这么认为,他对因果关系持怀疑态度。他认为因果关系只是人们习惯的结果,主观联想的结果,事物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只是事物现象先后恒常汇合的一种现象而已。我们只能经验到一个个知觉,但无法经验到具体的关系,因果关系其实是人类为自然立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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