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6月28日—1778年7月2日),是启蒙时代瑞士裔法国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和作家,对后世政治哲学、教育学及文学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他以倡导社会契约论、自然状态理论以及强调情感和直觉在个人发展中的作用而闻名,其主要作品如《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和《忏悔录》等深刻批判了封建制度与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并为现代民主理念和教育改革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
主要著作:
《论科学与艺术》《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忏悔录》等
主要观点:
1、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卢梭之前的近代哲学家大多相信人类在进入社会之前有一个自然状态,并把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的过渡当作历史的进步。卢梭也把人类历史划分为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并把自然状态作为社会政治学说的出发点。他的自然状态说与其说是历史事实,不如说是为了阐明人的本性和正确地判断人们现在所处的状态而采取的一种理论假设。他使用抽象分析的方法,从“人所形成的人性”,即既成的人性事实中,剔除人的社会性,剩下的就是人的自然本性。经过这样的抽象,他能够透过丑恶的现实和社会的罪恶,追溯到自然状态中的人的善良本性。
按照卢梭的分析,在自然状态中的自然人是孤独的,相互之间没有交往和联系,人们自由自在地漂泊在森林中,没有语言、家庭、住所、技能,除了生理上的差异而外彼此自由平等。自然人的唯一的需要就是食物、异性和休息。自然人有两种天然的情感——自爱心和怜悯心。自爱心使人关心自己的生存,怜悯心使人本能地不加害于别人,并在同类遭受灾害和痛苦时,会感到天然的憎恶。人心中的这两种情感相互协调,使得人人独化,相忘于江湖。人类在不知道社会、私有制和家庭因而没有“你的”和“我的”的观念的状态下度过了许多世纪。
自然状态既赋予人以自由,也包含着丧失自由的原因。人在生理上是不平等的,这是“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和心灵的性质的不同”等自然原因造成的。个人充分发挥自己不同的自然能力,在技巧、知识、声誉、分配等方面产生了事实上的不平等,最后到达自然状态的终点——私有制的产生。卢梭说,私有制首先产生于对土地权的要求,谁第一个把一块儿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个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人。他对文明的批判着重指出,文明的基础是私有制。
2、自然与文明对立
卢梭关于社会的学说包含着对人类文明的反省,他克服了启蒙学者盲目的社会进步观。在其第一篇论文中,他对第戎科学院征文题“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化风俗”做了否定的回答。在他看来,文明与自然、理性与自然本能相比,是一种蜕变,甚至是堕落。在自然状态中,人类在为自己的生存而与自然作斗争中和睦相处,并在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中形成了良好纯朴的德性。而文明的发展摧毁了这些原始的德性,人变得越来越聪明,而私有制却使人的心灵变坏。卢梭把文明的进步称做人类“最大的不幸”,因为人类所有的进步,不断地使人类与其原始状态背道而驰。因此,他认为,“文明的发展史”不过是一部“人类的疾病史而已”,有理性的人类失去了原始朴素的感性,产生了大量无益的需求,科学和艺术助长了奢侈浪费,自由变成了专制。
3、自由和平等的理想
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所追求的最高目的是人的自由和平等。
《论人类不平等》的主题是探讨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则提出了实现社会平等的理想。前者的终点是后者的起点:专制被暴力推翻后,人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社会中达到新的平等。卢梭说可能的道路有三条:一是回到自然状态,二是通过暴力革命废除一切不平等的根源,三是用社会契约来保证社会平等。第一条道路是不可行的,返归自然状态的道路已经被人们遗忘;第二条道路也走不通,因为暴力只能打破,而不能产生新的权力。“那么剩下的就只能用契约作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力的基础。”鉴于历史上的契约是以牺牲人的自由平等为代价的,所以卢梭要创立一种真正合法的契约来取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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